1 |
设置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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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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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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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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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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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设置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说明材料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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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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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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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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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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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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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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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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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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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第四条第8点“依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公办高等学校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法明确高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中小学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有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形成校企合作决策机制;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健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议事规则,依法按期开会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决策程序。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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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如②举办者资质,③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⑤校长、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等;提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说明材料,重点是学校在法人财产权、资产过户、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法人治理、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此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需提交由民政部门提供的名称预先核准书;营利性民办学校需提交工商登记平台生成的名称保留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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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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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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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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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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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主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一览表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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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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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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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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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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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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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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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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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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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各地要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要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下同,不另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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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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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首批拟申请设置的中职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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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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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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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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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首批拟申请设置的中职专业一览表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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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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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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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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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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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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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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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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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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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各地要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要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下同,不另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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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包括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条件、师资条件、科研和获奖情况、论文著作、教学计划摘要、主要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安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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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任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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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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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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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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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专任教师名单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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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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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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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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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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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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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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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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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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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各地要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要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下同,不另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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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包括花名册、年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工作经历证明、任教学科等证明材料,按职称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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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园所有用地、用房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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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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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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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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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校园所有用地、用房产权证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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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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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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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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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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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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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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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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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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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8]40号)“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和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水平,提供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提高校园规划和设计质量,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特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应执行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规定,建设绿色校园、智能化校园。
第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既要保证教学实训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符合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使用校舍的原则。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下同,不另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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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与原件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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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园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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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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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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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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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校园建设规划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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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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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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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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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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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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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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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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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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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8]40号)“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和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合理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水平,提供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提高校园规划和设计质量,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特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的中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应执行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规定,建设绿色校园、智能化校园。
第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既要保证教学实训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符合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使用校舍的原则。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下同,不另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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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与原件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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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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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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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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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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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学校章程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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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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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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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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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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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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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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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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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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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2010〕12号 )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三、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5.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学校起草制定章程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高等学校要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改章程,由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经过核准的章程,应当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6.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学校制定章程或者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要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章程及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便于师生了解、查阅。有网络条件的,应当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开。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
7.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学校要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要建立规范性文件核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师生公布。新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重要文件发布后,要及时对照修订校内相应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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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主要内容应符合《职业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民办学校章程还应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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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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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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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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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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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论证报告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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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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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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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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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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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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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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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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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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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客观反映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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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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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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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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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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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请示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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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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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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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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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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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3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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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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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2015年12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下同,不另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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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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