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1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014290053M3000121008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需现场勘验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淮安市商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00014290053M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G区26号市商务局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符合当地成品油零售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城乡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携带规定申请材料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即可。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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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场勘察表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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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文件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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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所在区域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统一下载Google等电子地图,清晰放大至能标注规定距离范围打印在A4纸上;标明拟建站和周边最近1—2个加油站的类型和之间距离) |
示例样表 | 其他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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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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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上加油站(船)设置规划确认文件(水上加油站(船)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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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6 |
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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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注销文件(经批准的迁建项目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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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8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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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9 |
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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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0 |
投资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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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1 |
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注销公示(经批准的迁建项目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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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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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成品油零售企业新建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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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4 |
加油船船舶所有权证,岸基站土地使用文件(水上加油站(船)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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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效的检验证书,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岸基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水上加油站(船)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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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省(市)发改委对该路段规划设计的批复(高速公路加油站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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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油站(点)设置规划确认批复文件和公示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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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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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3工作日 |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 受理通过 |
2 | 审核 | 0.2工作日 | 对材料及现场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 |
3 | 出具批复 | 0.5工作日 | 报领导同意后出具批复 | 出具批复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XX加油站建设的批复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XX加油站建设的批复 |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第23号)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第46项。
- 增补依据
-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应当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 经营许可。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建设的零售网点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和规 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三)具有成品油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零售网点建设和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新建零售网点规划确认和建设申报程序: …… (二)新建零售网点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 (三)零售网点暂停经营申报程序: …… (四)零售网点转让、终止经营时,零售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 (五)零售网点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申报程序: …… (六)零售许可证损毁或者遗失补办申报程序: ……
咨询方式 | 0517-8390059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12312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3888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