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1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014290053M300012100800013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淮安市商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00014290053M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26号市商务局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经市商务局批准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申报企业凭项目批复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应在批复下达后的12个月内建设竣工。项目竣工后,应具文向当地区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区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建加油站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企业应按要求填报《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向区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申领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区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具文报市商务局审核,符合要求的,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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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让协议(包括转让资产超过50%或受让方持大股转让)及证明材料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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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加油站不动产权证书(自有商服类)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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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3 |
有效的检验证书,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岸基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水上加油站(船)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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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4 |
改制文件及证明材料(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提供)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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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5 |
商务部门同意加油站转让注销的批准文件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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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6 |
加油站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示例样表 | 其他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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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7 |
加油站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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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8 |
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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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9 |
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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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0 |
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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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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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2 |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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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3 |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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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4 |
加油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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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5 |
企业申请文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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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6 |
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投资基本信息表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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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7 |
加油船船舶所有权证,岸基站土地使用文件(水上加油站(船)提供)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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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18 |
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文件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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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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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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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2工作日 | 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 受理通过 |
2 | 审核 | 0.3工作日 | 申请事项合法合规 | 审核通过 |
3 | 发证 | 0.5工作日 | 向申请企业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向申请企业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第23号)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第46项。
- 增补依据
-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应当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 经营许可。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建设的零售网点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和规 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三)具有成品油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零售网点建设和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新建零售网点规划确认和建设申报程序: …… (二)新建零售网点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 (三)零售网点暂停经营申报程序: …… (四)零售网点转让、终止经营时,零售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 (五)零售网点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申报程序: …… (六)零售许可证损毁或者遗失补办申报程序: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7-8390059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12312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3888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