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淮安市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1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00014290053M3321021006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淮安市商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00014290053M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26号市商务局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经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招收外派劳务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函(省外项目备案需要)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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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派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合同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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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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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派企业与外方雇主合同(省外项目备案需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提供复印件

查看更多
5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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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系统备案通过
审批结果样本 系统备案通过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部门工作文件】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关于加强全省外派劳务招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经〔2008〕700号) (商合发〔2008〕382号) 三 【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 三、外派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为本地区外派企业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审查手续。 【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 一、经国家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招收劳务人员时,必须在劳务人员户籍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全省外派劳务招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经﹝2008﹞700号) 第六条 省外经贸厅负责为省属企业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市级外经贸部门负责为本地区外派企业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企业有哪些情况不得办理外派劳务备案?
答: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外派劳务招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2008]700号),在下列情况下,外经贸部门可拒绝为外派企业办理备案手续: (一)备案申请材料不全的; (二)外派企业在当地招收劳务人员曾出现过重大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且不能积极处理的。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0517-8390059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12312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26号市商务局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一)窗口咨询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0517-8390059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