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登记
淮安市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1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00014290053M332102100700002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淮安市商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00014290053M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26号市商务局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外签订的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且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2.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3.已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若变更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合同登记内容的,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办理合同登记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情况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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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进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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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成基准金额的证明文件(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提供)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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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变更已登记合同内容的同时提供合同变更协议副本(包括中文译本)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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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
审批结果样本 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 第六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技术进出口项目的有关管理职责。 【规章】《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3号)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如何办理?
答:
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jsjckqy)进行合同登记,并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0517-8390059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12312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3888101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26号市商务局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一)窗口咨询 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0517-8390059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12312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388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