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珍贵文物举办流动展览或者利用文物举办大型活动的备案
淮安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利用珍贵文物举办流动展览或者利用文物举办大型活动的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2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00014290213W3321022016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800014290213W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翔宇大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F区12号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展览大纲、讲解词或活动方案,专家意见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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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保方案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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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举办展览或活动协议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珍贵文物清单、图片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的函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同意×××的函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 利用珍贵文物举办流动展览或者利用文物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报展览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接受文物部门、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指导。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366526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7-83665263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清江浦区翔宇大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F区12号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0517-8366526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7-8366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