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实施编码 | 11320800MB037822223320417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MB03782222332041700500001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淮安市城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00MB03782222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
根据淮政发【2002】223号文按照7.5元每立方收取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7-8388841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17-83346110: 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7号;电子邮件投诉邮箱:hacg110@126.com;网上投诉网址:http://cgj.huaian.gov.cn/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