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3101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MB154353373000131016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
实施主体 |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800MB15435337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F区9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申报的产品;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五款)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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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政策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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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产品检验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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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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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填写一份上报材料目录)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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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2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 发放受理通知书 |
2 | 审查 | 0.6工作日 | 1. 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需要符合的具体条件按照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通过审查 |
3 | 颁证 | 0.2工作日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八条:根据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可以负责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7-89685062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9706211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司法厅) |
电话 | 025-68509933、025-68509927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
电话 | 025-58806770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龙江路8号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