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证书补发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01428993303322014003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领取。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淮安市人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枚皋路6号人力资源大厦人社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证书持有人因申请补发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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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证书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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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43号)第四条: 遗失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补发的,补发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和新证书流水码,原证书流水码须在证书管理系统中删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7-89330169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7-8367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