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需求登记受理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4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01428993303322014049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淮安市人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翔宇中道1号市行政中心北楼423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已向中组部提供过全职到岗证明、办理全职到岗手续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才,具体名单由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下发。非我省入选的必须向中组部办理过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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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选通知书(入选文件)或国家特聘专家证书,变更函(非我省入选的)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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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入选单位盖章的需求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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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入选通知书(入选文件)或国家特聘专家证书,变更函(非我省入选的)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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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入选通知书(入选文件)或国家特聘专家证书,变更函(非我省入选的)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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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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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相关需求得到受理落实或报送有关部门落实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特聘专家服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2〕19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7-12333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7-83319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