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举报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20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80001428993303322014209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淮安市人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枚皋西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B栋人力资源大厦3楼303室劳动监察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第七条规定 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及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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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须知 |
空白表格 | 暂无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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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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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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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结案 | 1.0工作日 | 按照法定流程结案 |
2 | 办案 | 15.0工作日 | 监察员在法定期限内办案 |
3 | 受理 | 1.0工作日 | 劳动者在大厅填写表格受理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时限规定处理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517-12333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7-83656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