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及发放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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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及发放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21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80001428993303322014217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淮安市人社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淮安市枚皋路6号清江浦区国联商务中心B幢1107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见习人员履行就业见习协议; 2.见习基地已经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 4.《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见习人员考勤表》、《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00号) 4、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5、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 6、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怎么申请成为见习基地?
答:
申报条件 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社会责任感强,用工安全规范,在吸纳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方面具有表率作用等省和各地对见习基地规定的认定条件。 申报流程 凡符合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须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淮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就业见习带教师资队伍情况表》(见附件2)、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包括见习人员的招收和留用、待遇、安全保障、培训、考勤、考核鉴定及其他内容)等材料到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问:
二、怎么申请成为见习人员?
答:
申请对象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 6 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3.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都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申报材料 1.普通高校学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2.年龄在16-24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问:
三、怎么申领就业见习补助?
答:
市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基地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人社部门给予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标准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要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7-83659817
监督投诉方式 0517-83659821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枚皋路6号清江浦区国联商务中心B幢1107室
咨询方式
  • 0517-83659817
监督投诉
  • 0517-8365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