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务服务网
便民利企
食品销售注册说明

食品安全问题注意事项:  1、必须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工作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  2、对进货食品做好查验,发现有可疑的,或者过期的,及时撤柜,并且对进货食品要建立登记 台帐以及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  3、建立食品管理制度以及管理小组,严格按制度落实责任制。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
企业核准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文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外商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设立公司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其他形式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原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4、公司章程;章程需投资各方盖章,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境外非自然人投资者: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需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当经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所属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香港和澳门地区投资者按照专项规定由中国委托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并经中国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境外自然人投资者:外国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台湾地区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台胞证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华侨来我省投资的,提交中国护照及定居国的居留证件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公证主体是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房屋,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还须另外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由原单位及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名确认);3、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4、消防设计文件;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项目批文、规划意见、红线图等。

3
税务登记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电子证书(USBkey)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及复印件

投资方证件及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如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护照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及复印件

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注册地址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改制企业需提供改制企业批文和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总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证明(注明财务是否独立核算),总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跨市县设立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企业所得税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证明,如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